福州家长请注意,警惕“隔空猥亵”!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鼓楼区检察院就一起“隔空猥亵”案提起公诉,男子张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鼓楼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2021年4月,张某在短视频平台找人聊天,发现家住福州市鼓楼区的女孩小陈(化名)尚未成年。在添加好友后,便以“想看看样子”“不相信是学生”等套话,让小陈发送个人照片,后又以将这些照片上传曝光相威胁,要求小陈拍摄隐私照片发送给他。感到害怕的小陈没有多想,便把照片发出,之后告诉了家长。其家长随后报警,身处河北的张某落网。
“张某为满足个人欲求,通过网络社交软件向未成年人索要隐私照片,其行为已涉嫌猥亵儿童罪。”鼓楼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表示。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网络账号、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了人数、次数等关键内容。经提起公诉,张某被判刑。
随后,检察官联合心理咨询师对小陈开展辅导,同时针对其使用手机等问题向小陈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加强对子女使用互联网社交平台的管理,营造良好成长环境。
检察官介绍,隔空猥亵,虽然没有物理接触,但利用网络强迫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发送隐私部位照片、视频等,都会构成性侵害。就算被害人自愿,也算犯罪。未成年人因害怕、羞耻或被威胁无力反抗等,不能成为不法分子狡辩的“自愿发生”,且对未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性侵害,无论是否自愿,均构成犯罪。
那么,我们该如何防范隔空猥亵呢?
检察官提醒
学校要加强网络教育引导和普法宣传,幼儿园、中小学校可以通过正规系统的教材让儿童充分了解到性安全保护的科学知识;
家长要提高孩子的性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关注孩子手机的使用情况,引导孩子正确认识电子产品的用途和工具属性;
作为未成年人,要提高防范侵害意识,对网络上的陌生人提高警惕,坚决拒绝透露个人信息和隐私图像,困惑时及时寻求老师和父母的帮助。(记者:张铁国)
来源: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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